| 縣府所設置太陽能設施上記錄其發電量等數字。(記者邵心杰攝) |
| 南瀛綠都心公園內光彩奪目太陽能頂罩。(記者邵心杰攝) |
〔記者邵心杰/新營報導〕「台南縣太陽光電系統減碳33588kg CO2」﹔近來,縣府定期更新相關數字,而且刊載在縣府全球資訊網站之上,藉此宣示縣府推動再生能源的效益。
目前縣府所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計有縣府大樓太陽光電遮陽帷幕、南瀛綠都心光彩奪目太陽能頂罩、台灣蘭花生技園區非晶矽太陽能發電設施、柳營科技工業區追日型太陽光電涼亭、南科Solar City公滯10太陽能系統、太陽能電動船─虎頭埤大目降1號。
據統計,上述太陽能光電系統總發電量數據55980KW hr,總減碳量數據33588KG CO2。
發電效益 南科最好
縣府太陽能專案辦公室主任詹益欽指出,依發電效益而言,以南科Solar City公滯10的太陽能系統最好,月發電量為2700度,悉數賣給台電,所得約4000多元,一旦再生能源法通過後,收益約達47000元。
使用效益 電動船最佳
若依使用效益而言,太陽能電動船─虎頭埤大目降1號最高,可以自給自足地提供船隻所需動力。
此外,柳營科技工業區追日型太陽光電涼亭,主要提供其水銀燈及公園所需用電;南瀛綠都心光彩奪目太陽能頂罩及縣府大樓太陽光電遮陽帷幕等則提供照明及噴水所需用電等。
目前縣府所建構太陽光電系統,不乏中央的補助經費,但依成本角度來看,暫時難以打平。
詹益欽則強調,一旦再生能源法過關,情況將大為改觀,不光多餘電力可以賣給台電,連CO2的額度也可以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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